试点方案

时间:2024-06-07 09:51:06
【实用】试点方案4篇

【实用】试点方案4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试点方案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试点方案 篇1

根据《法学两院领导班子检查分析报告》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经过两院领导班子的专题讨论,决定在重点解决检查分析报告中所提出的两个突出问题,即“探索和完善法学两院合作机制”和“完善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三项与教职工利益和规范管理密切相关的制度,以此切实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建设。

一、整改的具体事项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第三阶段将着力修改、完善和制定好以下五项规章制度:

《法学院与刑科院协调发展实施纲要》。

《落实法学两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协议的规定》

《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实施要点》

《法学院与刑科院教工激励机制的规定》。

《法学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暂行规定》。

上述整改事项均在7月30号前完成。

二、整改的具体思路

完善《法学院与刑科院协调发展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作为全国优势学科的刑法学和诉讼法学带动其他法学二级学科发展的途径和举措;进一步完善两院在教学、科研、对外交流、分配等方面的协同规定,使法学两院创新体制的潜在优势得以更加充分地发挥。

制定《落实法学两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协议的规定》,巩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并以此为平台提高法学两院的司法服务能力、扩大北师大法学学利的影响和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

完善和修改《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规范管理实施要点》,巩固本科教学评估的成绩,规范教学管理活动,推动教学与科研和教学与实践两个方面的结合,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完善和修改《法学院与刑科院教职工激励机制的规定》,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敬岗爱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院内的良性竞争局面,尤其是为青年教工的脱颖而出创造必要的制度环境。

基于法学院青年教师的比重较大而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偏低的实际情况,制定《法学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暂行规定》,促进教师结构的优化,并适当缓解青年教师在职称评定和生活待遇方面的压力,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共享学院发展成果的和谐氛围。

三、整改任务的分工及进度

前述整改事项的具体分工和进度如下:

整改事项 牵头人 直接负责人 完成时间

法学院与刑科院调发展实施纲要 赵秉志

张远煌 阴建峰

黄振中 20xx年7月20日

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实施要点 夏利民 熊跃敏 20xx年7月15日

落实法学院两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协议的规定 赵秉志

张远煌 夏利民

刘志伟 20xx年7月20日

法学院与刑科院教职工激励机制的规定 张远煌

赵秉志 魏天经

卢建平 20xx年7月20日

法学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暂行规定 赵秉志

张远煌 张远煌 20xx年7月20日

试点方案 篇2

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摸、组织的组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开展必要的宣传活动等准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6月—7月)

建立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颁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举行交接仪式;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其它省(市)试点地区参观学习;工作组人员及派驻的监狱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全区各镇(乡、街道)遵守各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的质量。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总结前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状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揭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带给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区公安分局及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副本移送给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将审批表副本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的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 ……此处隐藏1973个字……水袭击,三、四级公路应能够经受25年一遇的洪水威胁。

(二)主要任务

结合近年来特别今年以来公路水毁、震毁的灾害发生情况,依托路面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公路灾毁修复工程和安保工程实施工作,以增设和完善试点路段的灾害防护设施为重点,推广科研成果,采用成熟的工程措施,对公路边坡、路基、桥梁构造物和排(防)水设施进行综合处治,全面提高公路防灾能力。具体包括:

1、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试点路段公路灾害的成因,科学拟定合理的防治措施。

2、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完善、修复各类排导设施,及时检修防洪设施,以预防和减小自然灾害对公路设施的损毁。

3、清理、疏通桥涵的泄洪通道,增设必要的调治导流设施,增强公路桥涵构造物的抗洪能力。

4、全面修复已损毁的挡墙、护坡、石笼、驳岸等公路防护设施。

5、整治或加固易发生崩塌、滑坡、滚石、冲蚀、冲刷、泥石流等灾害损毁的公路上、下边坡和路基。

6、顺应洪水流势,全面整治或完善试点路段的排水系统。

7、探索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的处置技术,总结工程实施经验,完善《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技术指南(试行)》(附后)。

二、工作步骤

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涉及因素多、技术要求高,而且多数实施路段位于地形条件复杂的山岭重丘区,实施难度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以下步骤,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一)调查摸底。收集、分析试点路段发生灾毁的历史数据,查明灾害发生的具体位置、类型、规模,摸清目前公路设施的抗灾状况。

(二)工程设计。根据调查摸底结果和试点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等,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试点工程进行详细设计,并对设计方案作充分论证。

(三)组织实施。组织施工单位按设计方案完成试点工程施工。

(四)总结验收。灾害防治试点工程完工后,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并向部提交“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技术总结报告”。部将根据情况组织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是交通部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公路网络的通行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试点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有关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筹集,部给予适当补助。部补资金将纳入安保工程的投资计划下达各地。试点省(区)的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需要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为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精心设计,保证工程效果。公路灾害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工程技术难度大,试点省(区)应针对影响公路设施安全的主要灾害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进行专门设计。设计方案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并充分体现“安全、经济、环保、和谐”的勘察设计新理念。

(四)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规范和加强工程管理。应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并建立和完善符合试点工程特点的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五)加强技术支持,提高试点工程的技术水平。部已确定由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作为试点工作的技术依托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研究,提供技术咨询。试点单位也要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结合工程实施和当地灾害特点开展技术研究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技术支持,提高试点工程技术水平。力争做到完成一项试点工程,锻炼一支队伍,培养一批技术专家,提高和普及公路灾害防治技术。

试点方案 篇4

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完善政策引导机制,遵循市场规律和尊重村集体主体地位,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根据方案,20xx年,选择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6个省份,每个省份选择2个县(市、区),每个县选择一定数量乡村开展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乡村具体补助数额可由各试点省份统筹考虑省级财政支持情况适当调整。对于推进改革试点成效显著的省份,中央将继续给予奖补支持,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主要改革内容如下:

(一)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1.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完善政策引导机制,遵循市场规律和尊重村集体主体地位,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2.利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法人治理机制、经营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权益分配机制,逐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3.积极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组织,逐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规模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化。充分利用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完善产权交易制度,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度,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小农户权益。

(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1.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在农村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增强村民民主决策参与能力。构建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合作组织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归属感,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3.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村联动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健全村内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功能,落实扶持农村各类便民利民服务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保障农民安居乐业。

(三)构建农民持续增收机制

1.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提升农民生产经营、增收致富和自我发展能力。

2.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稳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

3.盘活农村资产资源,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依法自愿开展公平交易,健全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机制,不断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建立农村生态文明发展机制

1.健全完善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和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2.推进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的长效机制,开展农村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秸秆乱烧“三乱”治理,培养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化服务与受益者缴费相匹配的制度,增强农村环境自我治理和长效运行管护能力,推进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3.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依托乡村资源环境条件,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色风情,传承乡村文明,发展新业态,激发新动能,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活力魅力,为农民建设美丽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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